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和县邮政局协商决定,出台了“群众举报信件免付邮资”制度。具体的做法是:对群众采取信函举报方式的,实行免付邮资制度,无须贴邮票。只须在信封上写明“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收”字样即可,县邮政局在邮政大厅内设立专门信箱,由专人负责传递,举报信件将在当天内全部送至县人民检察院。与此同时,县人民检察院还设立巡回举报接待站,举报人员可要求举报中心工作人员,到本县县城的任何一个地方接受举报,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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